招标内容:
1、项目名称:连云港嘉瑞宝广场
2、项目地址:连云区中山西路111号
投标须知:本次招标为连云港嘉瑞宝广场外围保安项目,针对(保安服务)方面的承包服务,本次招标形式为邀请招标,并由本公司自行主持评标工作。
投标须注意下列事项:
1.参加投标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,具有相关从业资质。如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,须持有《法人代表授权书》(统一格式)。
2.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。
3.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,法令和条例。
4.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,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招标文件和资料,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。
5.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,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,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。
6.标书按统一格式填写,装订成册。
7.投标文件组成: ⑴标书,包括:投标函、投标报价表、企业基本情况、投标书附件(投标方视需要自行编写)。 ⑵资格证明文件,包括:营业执照(复印件)、法人代表授权书、资质证明文件(复印件)、荣誉证书(复印件)。 ⑶投标书附件可以包括以下内容: ①保安服务服务的整体设想以及策划。 ②拟采取的管理模式,工作计划和物资装备情况。 ③人员的配备、培训、管理。 ④管理规章制度。 ⑤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。 ⑥各项指标的承诺及完成承诺采取的措施。 ⑦经费收支预算。 ⑧日常管理。 ⑨服务标准及内容。
8.投标均以人民币计价。投标方要分别对招标内容的三部分报价,按投标报价表的内容填写项目、报价、总价以及其他事项,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。
9.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,只允许一个报价。
10.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。
11.投标方应填写全称,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,同时加盖印章。
12.投标书一式两份,其中一份正本,一份副本,用墨水填写或打印,副本可用复印件。
13.投标书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。
14.投标文件装密封袋,封口处加盖公章。
15.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指定地点,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,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。
16.招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,地点自行主持开标,组织力量本着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进行专项评标。
17.招标方有权就招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方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,招标方必须按招标方的要求进行答疑和澄清。
18.评标结束后,招标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方,同时也向其他投标方发出通知。招标方对落标的投标方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。